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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「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」名稱修正為「公務人員激勵辦法」,並修正全文,業經考試院民國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,檢送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
  • 發佈時間:112-06-12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06-12
  • 發佈單位:主計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