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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四點及第二點附表五、附表六,並自即日生效。
  • 發佈時間:112-10-16
  • 最後更新日期:112-10-16
  • 發佈單位:主計處

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「行政院主計總處及各一級主計機構訓練認證作業要點」第三點、第四點及第二點附表五、附表六,並自即日生效。